股指期货强制平仓规则(恒指期货强制平仓规则)(以下简称强制平仓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股指期货强制平仓规则的特点:
(1)保证金:在实盘买卖中,当投资者所持有的股指期货合约价值达到预定或接近其预定的交割价格时,客户在期货合约上所需交纳的资金将全部或部分强制平仓,而且通常情况下,强制平仓制度也被称为先平后补。
(2)平仓规则:平掉一定数量的期货合约,同时买入或者卖出相应数量的已经卖出或者买入的和买入的合约。
(3)平仓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实物交割,另一种是现金交割。现金交割就如同股票中的对倒行为。现金交割是指以现金形式发出商品,然后在交割日以证券的形式将实物股票拿到证券交易所集中出售。对冲平仓是指期货交易者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对冲平仓是指期货交易者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行为。
2、股票、基金与股指期货强制平仓规则:
(1)当投资者持有的股票组合为备兑开仓时,如投资者资金不足时,准备通过融资融券卖空股票进行平仓;若投资者资金不足时,准备通过融券买空期货进行平仓。
(2)当投资者资金不足时,需要通过融资买多股票进行平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