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交易规则入门(股票和期货交易规则)关于期货合约的规定,我们总结了以下几点:
1.合约标准化
股指期货交易规则是:以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2.交易单位
股指期货合约规定了交易单位的最小变动价位,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00股,期货报价单位为每点300元。
3.最小变动价位
股指期货合约每变动一个点,对应的基准指数变动幅度为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倍。例如: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报价为300元,那么最小变动价位为200元。
4.最小变动价位
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标的指数的最小变动幅度,具体数值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100%,最小变动价位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0%。
5.交割日期
在符合交割等级的期货合约中,每一月份的交割日期的最后交易日是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五个交易日。
6.保证金
保证金比例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为100%,期货保证金比例越低,交易成本越低。
7.交割月份
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月份分为三个月份,分别是IF2103、IF2104、IF2106、IF2107、IF2108、IF2108、IF2110。
8.交割结算价
交易单位是每手300股,每单位一手股指期货合约的价值为300元。
9.交割地点
股指期货交割地点按照中金所发布的相关规则确定,个人投资者不能参与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