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连续涨停三个涨停板(期货连续3个涨停)(期货连续3个涨停)(期货连续3个涨停)(商品连续3个涨停)(期货连续3个涨停)(股票连续3个涨停)
(一)期货交易的全过程可以概括为开仓、持仓、平仓或实物交割。开仓,是指交易者新买入或新卖出一定数量的期货合约。开仓时就意味着你有一笔期货交易,当你买入或卖出期货合约时,便与买家签署了期货交易的合同。如果你认为期货价格会上涨,便买入期货合约,卖出后等待价格上涨获利。而当期货价格下跌时,你卖出期货合约,便可以获利。
(二)平仓是指投资者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
(三)持仓量是指期货交易者所持有的未平仓合约的数量。未平仓合约的买方和卖方是相等的,且交易行为都是建立在成交和持仓之间的。
(四)成交量是指期货交易所计算机自动撮合系统成交的股指期货合约总成交量。未平仓合约中未成交的未平仓合约数量,是指客户该合约的开仓数量。
(五)持仓限额是指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的管理。持仓限额是指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实行持仓限额制度。持仓限额是指交易所对期货交易者的持仓量规定的最高数额。
(六)持仓限额是指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者的持仓量规定的最高数额。在实际期货交易中,如果是交易所的会员或者客户在某一期货合约上只执行了该合约的交易数量,其他客户在未平仓情况下就应该执行其指令。持仓限额的大小与交易所对会员、客户的持仓量有关。
(七)交易保证金是指交易者按照规定标准交纳的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交易保证金一般为成交合约价值的5%-10%,当日无负债结算。交易保证金是指期货交易者按照规定标准交纳的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
(八)持仓限额是指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者的持仓量规定的最高数额。当日无负债结算,即为成交合约价值的5%。
(九)持仓限额是指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者的持仓量规定的最高数额。当日无负债结算,即为成交合约价值的2%-3%。
(十)大户报告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对期货交易者的持仓量规定的最高数额。大户报告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大户报告的权威性,有利于提高大户报告的透明度和有效性,提高大户报告的公开性,有利于提高大户报告的权威性,有利于提高大户报告的准确性。
(十一)涨跌停板制度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十二)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一期货合约的交易价格出现上涨或下跌的重大事件,期货交易所对有关会员、客户的持仓,可能会进行调整。
(十三)持仓限额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为控制风险,对会员或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规定了持仓量是有限制的。
(十四)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持仓80%以上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客户须通过经纪会员报告。